12月5日下午,为推进共建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黑龙江省医院建设,我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哈工大行政楼会议室举行共建座谈会,我院院长石耀辉,副院长马晟利带领相关专家及职能科室主任参加,哈工大副校长韩杰才、安实出席会议。
哈工大副校长安实主持发言,前期共建工作基础及未来校院合作方向,如聘任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科研项目培养基金等。
科研教学主管院长马晟利从我院历史文化传承、医院规模、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教学住培、专科特色等方面汇报医院概况,简述临床重点学科特色及未来科研对接意向。
我院职能科室负责人、专家与哈工大相关学院负责人就合作需求、合作内容、合作机制、合作模式等展开深入交流。
石耀辉院长表态,感谢哈工大在共建方面给予支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高度重视,建立学术型医院,为哈工大师生提供健康指导、体检服务、医疗保障,力争做到有平台,有成果。
哈工大韩杰才副校长总结,哈工大与省医院各有资源,工医结合非常重要,要先起步,再解放思想,规划重点发展方向,要做优做强。
此次座谈会是我院与哈工大11月7日签署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后,具体推进实施。发挥我院与哈工大各自优势,实现医学与工学学科深度交叉融合,推动科学研究、平台共建、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共赢,使共建尽快取得实质性成果。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