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健委党组党史学习教育第一巡回指导组进驻省医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工作

     

      2021-04-21:14:45:03 作者:宣传统战部


      4月19日上午,省卫健委党组党史学习教育第一巡回指导组进驻省医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工作。

      在巡回指导工作对接会上,省卫健委一级巡视员、委党组党史学习教育第一巡回指导组组长鞠海洋强调,一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回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统一思想、压紧压实责任、把握正确导向,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有序开展。二要准确把握开展巡回指导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遵照巡回指导工作方案要求,将从9个方面开展巡回指导工作。三要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抓住学党史核心任务,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贯穿始终,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党史观。要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为群众办实事成果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结合起来,与落实“十四五”开局之年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省医院负责人刘宏石同志代表院党委对医院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做表态发言。省卫健委党组党史学习教育第一巡回指导组全体工作人员,省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以及职能科室负责人100余人参加了进驻会议。

    患者实名制挂号与注册建档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