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征途红旗漫卷 今朝启航再谱华章 黑龙江省医院参观中共黑龙江历史纪念馆

      2021-04-21 15:50:28 作者:宣传统战部

      黑龙江省医院参观中共黑龙江历史纪念馆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4月20日上午,在黑龙江省医院负责人刘宏石同志的带领下,省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及部分职能科室负责人40余人前往中共黑龙江历史纪念馆进行了参观学习。

      当天,全体同志在讲解员的带领下,精神饱满的参观了中共黑龙江历史纪念馆,该馆以《红旗·黑土·丰碑》为主题,以丰富的历史文物、翔实的文史资料,全面生动展示了党带领黑龙江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光辉历程。馆内分别陈列了“亲切关怀、殷切希望”“播撒火种、革命觉醒”“烽火岁月、艰苦卓绝”“自力更生、力创伟业”“改革开放、开拓前行”“砥砺奋进、谱写新篇”“群星璀璨、大爱无疆”等七个部分的展览。大家认真聆听解说,仔细观看展品,重温党的光辉历程、追寻难忘的红色记忆,交流心得体会,缅怀峥嵘岁月。在誓言厅党旗前,刘宏石同志还现场带领大家重温了入党誓词。

      在参观完毕后,大家纷纷表示,这次参观让人受益匪浅,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回到工作中后,更要加强自身学习,充分履行政治责任,从自身做起,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的思想自觉,理清工作思路,突出重点,把握原则方法,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重点工作,高质高效的开展工作,真正做到深入结合促发展,深入基层干实事,统筹推进开新局,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患者实名制挂号与注册建档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