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为生命护航---黑龙江省医院第七次职工无偿献血活动 殷殷热血传递生命希望,款款真情汇聚博爱正能量


      2019年7月26日,黑龙江省医院积极响应省卫生健康关于开展“白衣天使献血活动月”活动号召,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不忘初心 为生命护航”职工无偿献血活动。经检验合格,本次共209名医务工作者献血成功,共计献血50200毫升。

      今年是省医院组织职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第6个年头,据统计,在这6年中,医院共计组织开展职工无偿献血活动7次,累计1700余人次报名参与,其中1233人次献血成功,累计献血量高达312560毫升。

      黑龙江省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石耀辉、副院长冯金炜、副院长王政都亲临无偿献血活动现场,慰问参与献血的职工们,院领导们排队、登记、采血、化验、献血,也一同融入到职工的献血队伍当中……

      工作中、生活中、还有每一次的公益活动中,省医院人一次又一次的用实际行动演绎着仁心大爱!献血会场,无论是夫妇相随亦或是姊妹相携,还是从工作间隙抽出时间赶来献血,之后又回到手术台上和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每一年省医院人都给予了我们不一样的惊喜与感动。

    患者实名制挂号与注册建档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