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优质服务活动从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做起

    黑龙江省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优质服务活动从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做起

    2018-01-21 09:21:03 作者:省医院体检中心 浏览次数:01


    跨步进入2018,黑龙江省医院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吹响了改革的号角,催人奋进,医院不断推出新理念,新举措。以开展“坚持文明优质服务,改善患者就医感受”活动作为今年医院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体检中心积极响应医院号召,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以此次活动为抓手,从“我”做起,从提升自身素质做起。在科主任王萍的倡导下,开启了新年的第一期业务学习。

    1月17日中午,体检中心结束了一上午的紧张工作,大家简单的用餐后,准时落座中心多功能厅。本次业务学习由体检中心资深专家张亚娟老师主讲——如何解读体检报告。张老师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擅长内科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症的诊治,对体检专业也有着独到的见解。张老师精心准备了课件,图文并茂,内容丰富,专家深入浅出地讲解,使我们受益匪浅,课上全体医护人员仔细聆听,认真做好笔记,并进行了互动问答,学习气氛浓郁,大家纷纷表示要学有所用,今后为体检人群提供更准确,全方位的服务。

    王萍主任强调,医院的发展需要全员的共同努力,我们要从自身做起,结合科室实际,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为体检嘉宾提供全方位,更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


    患者实名制挂号与注册建档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