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圆满完成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因病申报工作能力鉴定工作

      2018年2月3—4日,黑龙江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申报工作能力鉴定工作在黑龙江省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进行,此项工作由省人社厅组织,省医院作为定点医院由人事科负责协调,医务科、护理部、院办、宣传科、保卫科等相关职能科室通力协作,在省医院纪检书记韩晶的亲自全程监督下圆满完成。

      2月3日、4日双休日,早上6点30分,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就已陆续来到医院,为今天的工作做充分的准备。虽然,体检中心在近期的美化环境的劳动中洒下了汗水,付出了辛苦,但当接到加班任务后大家又都精神饱满地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本次鉴定根据病人申报的病种分为普内科、普外科、心内科、神经内科、精神科5个科系,每科都聘请2-4名省内资深鉴定专家参与鉴定,并配3-4名导检护士,将参加鉴定的人员一对一的引导接送。鉴定工作严格遵照国家制定的鉴定标准执行,本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由每位专家签订承诺书。

      上午8点,鉴定准时开始,前来参加鉴定的人员在省医院工作组人员的统一调配下,8-10人一组,有序地入场。从人员入场核对身份、前台取表再次核对、一对一导诊、专家鉴定分析、复检、最后护送病人出场,全程设有专人陪同,整个流程科学合理、简便顺畅,各环节达到无缝链接。每天400余人的鉴定现场在体检中心主任王萍的统筹掌控下秩序井然,大家各司其职,相互协作,既紧张忙碌,又轻松和谐。800余人的鉴定工作,举众人之力,不到两天的时间就完美收官。

      本次鉴定工作得到了省医院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筹备期间由副院长宋雷凤主持召开协调会,对鉴定工作做了重要部署。体检中心召开科务会,王萍主任缜密制定方案,优化流程,合理安排人员。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等相关职能科室积极组织筹备。鉴定当天,省医院院长石耀辉亲临现场,问候鉴定专家和工作人员;纪检书记韩晶全程监督指导工作;副院长宋雷凤、院长助理商晓英、人事科长张淑杰坚持工作在现场,确保了本次工作的顺利完成。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的有关领导莅临现场,对省医院科学严谨的态度,事无巨细的筹备,科学便捷的流程,优质高效的服务,给予了高度的赞扬和充分的肯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省医院体检中心通过此项工作,综合服务水平又有了较大提升,社会满意度有很大提高。今后工作中,我们要更加的坚定信念,不忘初心,为医院“开展文明优质服务,改善患者就医感受”而尽心尽力。

    患者实名制挂号与注册建档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