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履责 抓落实 把好疫情防控“监督关”——黑龙江省医院纪委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驻黑卫纪监函【2022】23号文件和医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医疗救治工作有序开展,医院纪委积极主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坚持将监督挺在疫情防控第一线,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21日,纪委书记商晓英带领纪检监察室、医务部、护理部、感染管理科、门诊部、安全保卫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多次深入临床一线,对各岗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南岗院区相关科室同步进行了督导检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2022年3月16日党委书记刘宏石在疫情防控工作专题部署会议中对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商书记一行先后前往发热门诊、急诊、方舱CT、儿科发热门诊、发热留观室、医院的各个出入口以及香坊门诊、香坊院区眼科病院、医技科室、病房等地,对病人及标本的转运流程、发热门诊患者检查流程、门急诊管控情况、门诊预检分诊的工作程序、消毒隔离、出入管理情况、职工通道、货物通道的管控情况、相关人员对疫情防控规定掌握情况及病区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现场查看流程、查阅各类工作记录、查看监控及询问工作人员等方式,详细了解各部门、各科室目前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督导组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立即落实整改。

      纪委书记商晓英检查门诊部、预检分诊及病房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纪委书记商晓英在督查过程中强调,各科室要认清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时刻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防控意识,提升防控能力,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医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和要求,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完善防控措施,形成全链条、全覆盖的科学管控体系,抓实抓细防控措施,做到“早快准严细实”,同时要充分研判各类疫情风险,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补短板、堵漏洞、盯重点、抓全面,不折不扣把各项疫情防控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畅通患者就医通道,确保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

      2022年3月28日医院纪委组织召开督导检查总结会议

      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医院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敏锐感,提升了全院干部职工的疫情防控意识,增强了责任担当和责任意识、以严明的纪律保障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各项措施持续改进、精准有效落实,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患者实名制挂号与注册建档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