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巩固 抓精细 以最优环境迎接医院等级评审

      医院对《黑龙江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年试行版)》和《黑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实施细则(2021年试行版)》文件高度重视,成立黑龙江省医院等级评审领导小组并具体分工,领导小组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具体落实,严格自查,同时对细则条款进行逐条对标落实,找弱项补短板,以本次评审工作为契机,积极进行整改,同时对院区内迎检环境提出要求。

      根据医院评审细则,结合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两个院区院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安全保卫部、后勤服务部、采购办多部门协同下,针对医院环境及标识进行整改,为改善院区环境进行一系列部署工作,院内环境、标识焕然一新,以全新面貌迎接医院等级评审。


      副院长冯金炜在医院等级评审推进会上明确提出院区迎检环境要求,院区内尤其是卫生死角都要清理好,工作区域杂物及个人物品要清理,保持工作区域整洁无杂物,各种线路保持清

      洁整齐安全。


      副院长冯金炜强调,南岗院区也要积极准备医院等级评审细则材料,坚持“同一个医院、同一个标准”,南岗院区同时全面开展改善医院环境,营造迎检氛围,提升就医感受系列工作。


      经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住院部、门诊部等各个区域都有大幅改观,院区内医院等级评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通过电子屏、标语条幅等宣传形式,遍布医院每个角落,让等级评审工作无处不在。

      迎评工作促进医院环境得到不断改善,为来院患者及医务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就医感受和工作环境。全院职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念,扎实的行动,积极投入到评审工作中,确保医院等级评审工作顺利通过。

    患者实名制挂号与注册建档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