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黑龙江省医院成为“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基地”——我院8名硕士导师通过遴选

      8月17日上午,由全国18家公共卫生学院协办的“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人才创新培养论坛”在哈尔滨举行。我院党委书记刘宏石,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马晟利以及8名新晋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导师应邀出席授牌及颁授证书仪式。


      论坛上,哈尔滨医科大学高彦辉副校长与我院党委书记刘宏石签署了合作协议,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马晟利上台领取了基地授牌,随后,我院获聘的8名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台领取聘书。





      这是继我院与佳木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牡丹江医科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之后的又一重要跨越,标志着我院科研与教学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也是医院教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导师资质的获批为医院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将推动医院医教研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也为医院的人才培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医院积极与省内各大高校开展医学人才联合培养工作,以高校平台为支撑,深化院校融合,强学科、建队伍、促科研、抓教学,不断提升医院教学水平和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打造了一支强有力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医院今年6月着手申报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和公共卫生硕士合作导师,经哈医大学术委员会遴选审批,最终确定吴效科、马晟利、孙晓梅、段滨红、胡晓丽、程化坤、高展和葛欣八位专家为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硕士合作导师。


      面对卫生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医院将与哈尔滨医科大学继续深化合作共建机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培养我省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助力!

    患者实名制挂号与注册建档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