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院与绥芬河市人民医院举行医联体签约仪式

      3月7日,黑龙江省医院与绥芬河市人民医院建立医联体签约仪式在黑龙江省医院门诊五楼小会议室举行。绥芬河市人民医院杨翠红书记、副院长王立峰、医务科长王莉莉及普外科、骨科、妇产科、肿瘤科等科室主任一行8人及黑龙江省医院副院长陈鹏,医务部主任魏永佳,外联部主任李红及骨科、肿瘤科、妇科主任及专家参加签约仪式并进行座谈。签约仪式后,双方共同参观了黑龙江省医院的院史馆、健康管理中心,互联网医院。

      会议由陈鹏副院长主持,双方共同观看了省医院历史发展宣传片,陈鹏副院长对我院的基本情况、特色专科、人员结构、仪器设备等做了详细介绍。

      杨翠红书记介绍了绥芬河市人民医院的医疗特色,绥芬河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急诊急救、对俄医疗旅游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疗服务范围辐射绥芬河周边及俄罗斯远东地区。绥芬河市人民医院还是一家以中医药服务模式为特色的对俄医疗旅游医院,依靠口岸优势开展对俄医疗旅游工作,积极向俄罗斯人推介中医技术、开展对俄体检等工作。

      建立医联体后,我院将以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品牌优势为基础,对医联体协作单位实行人才培养、专家讲座、医疗质量管控、科研共享以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等一系列支持活动,使医联体单位在诊疗水平、医疗质量等方面得到持续改进与提高。未来黑龙江省医院将与绥芬河市人民医院共享医疗资源,共同推进两院建设与发展,助力绥芬河百姓健康。

    患者实名制挂号与注册建档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