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心内科、麻醉科成功入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对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对外公布了《2023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我院凭借心内科和麻醉科的综合实力和专科实力,成功入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

      根据《方案》要求,此次遴选是以省内三级医院为基础,旨在加强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核心专科和薄弱专科能力建设,培育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在省内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势专科,提升相关疾病领域常见病诊疗和诊断能力,提高疑难危重病例的救治能力,增加优质医疗资源总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围绕我省群众健康重大疾病领域,2023年度共确定精神、康复、麻醉、重症、全科、心内6个专业为黑龙江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每个专业遴选5个建设单位。自申报工作启动以来,医院高度重视,研究部署申报工作,强调重点专科建设对医院整体发展的重要性,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在医务部的精心组织下,我院心内科和麻醉科成功入选,为医院未来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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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成功入选的相关专科,各市(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管理,明确功能定位,理清发展重点,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强化设施配备,加强人才培养,拓展服务内涵,充分发挥重点专科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专科建设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

    患者实名制挂号与注册建档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