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院暨黑龙江省中日友谊医院,直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始建于 1911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社区服务和康复医疗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18年11月挂牌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黑龙江省医院,校院合作、强强联合。医院在重视医疗水平发展的同时,加强科研教学投入,承担哈尔滨医科大学和佳木斯大学本科教学任务;同时与牡丹江医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佳木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博、硕士研究生;并且承担省内多所院校毕业实习任务,推进医院教学向着多轨道运行发展,2014年经批准成为第一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一、招收基地
2021年黑龙江省医院第二批次招收全科、儿科、临床病理科专业基地学员。
二、招收计划
全科1人,儿科1人,临床病理科1人。
三、招收对象
(一)已在或拟进入各级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住院医师,须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同时应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二)已毕业且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均须参加住培,且只限定报考全科专业,其中贫困、偏远、民族地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近报考,可免试录取。
(三)外省、市(区)符合我省招收相关条件者,如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住培,不得同时报考其他省份,录取后及培训期间退培者,三年内不得报考住培,具体要求及培训期间的待遇执行我省相关文件规定。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不得报考住培,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得报考住培(应届毕业生除外)。历年中途退培,纳入诚信黑名单者,3年内不得报考住培。
2020年起,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站(网址:http://www.hlj.zygp.net),进入招收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考所需材料并提交审核。
在线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27日15:00
(二)资格审核
培训基地负责报考人员资格的网上初审;省卫健委委托省医学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对初审合格者进行网上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人员网上自主打印报名申请表,单位委派考生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今年取消对考生的现场确认,考生录取后由培训基地负责对录取人员的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服务期满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做到诚实守信,保证全部信息数据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报考,省卫健委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纳入诚信黑名单,并全省通报。
(三)学员须知
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加入微信群,有后续考试、录取相关消息将在群中公布。
五、考试录取
(一)招收考试
招收考试全省统一进行,在省卫生健康委统筹领导下,省医学教育考试中心指导各培训基地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形式包括初试和复试。初试为理论综合考试,全省统一命题,原则上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根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调整,相应顺延;复试包括临床实践能力考试及面试,均采取网上面试的形式。培训基地依据全省招收考试要求制定招收考试实施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组织实施。最终录取成绩为初试和复试总分之和,初试占70%,复试占30%,全部考生成绩录入省住培管理平台。《2021年黑龙江省医院西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考试工作方案》见附件1。
(二)第二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站,填报第二批次报考志愿。培训基地组织第二批次复试及录取,录取原则、程序及要求与第一批次录取一致。
(三)调剂录取
培训基地在第一批次录取时可根据各专业报名及录取情况申请基地内调剂,调剂原则限由其他专业向紧缺专业调剂;在第二批次录取时可根据各专业报名及录取情况申请基地内调剂,调剂原则视紧缺专业招收情况,可由其他专业向紧缺或其他专业调剂;填写并上报招收计划调整申请表至省卫健委审核,通过后开展基地内调剂。省卫健委统一调剂各培训基地两批次录取后仍剩余的招收计划,统一调剂服从分配的未录取考生。
(四)录取结果
8月2日前将经培训基地主管院长签字盖章的拟录取名单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报送至省医学教育管理中心备案,省卫健委进行审核确认,省住培管理平台公布。
六、日程安排
(一)报名、考核和录取时间
第二批次报考时间:2021年7月26日~7月27日15:00
第二批次复试时间:2021年7月28日上午8:30,要求考生8:00之前到场,复试地点:香坊区中山路82号黑龙江省医院实训中心1楼。
第二批次录取时间:2021年7月30日~7月31日
省卫健委调剂录取时间:2021年8月3日~8月6日
最终录取结果公布:2021年8月8日
录取结果查询:各批次及最终录取结果均可登陆省住培专题网站查询。
(二)入培时间
岗前培训时间:2021年8月15日~8月31日(不少于2周);进入轮转时间:2021年9月1日,具体时间安排可结合培训基地实际情况调整。
七、轮转培训
1.培训对象进入培训基地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开展培训,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培训内容。
2.本科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训需按照国家要求完成36个月轮转培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培时需进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合格者方可减免部分轮转培训内容及时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训时间需满24个月、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训时间需满12个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纳入住培者须严格执行国家培训计划,完成全部培训内容。培训基地需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结合培训基地实际制定分层递进的培训计划。
八、待遇保障
我院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科教发〔2014〕149号)和《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规范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保障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的相关待遇。根据学员年级、专业和医师资格通过情况为学员发放不同额度的绩效工资。根据学员实际承担工作情况为学员发放不同额度的夜班费。为社会生学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为哈尔滨市外学员提供免费住宿,职工食堂、临床实训中心、图书馆等资源对学员开放。
九、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医院科教部住培办公室
联系人:杨筱瑶、尚强
联系电话:0451-88025693
附件:
1.2021年黑龙江省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考试工作方案
黑龙江省医院
2021年7月26日
附件1:
2021年黑龙江省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招收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试组织
在省卫生健康委领导下,西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考试工作由省医学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和流动,由黑龙江省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具体负责实施。考试包括理论综合考试(初试)和实践能力综合考试(复试)。
二、理论综合考试(初试)
(一) 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网络人机对话形式。题型为单项选择题(A1型、A2型),共100道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 考试内容
理论综合(一)(诊断学、实验诊断学、医学影像学、外科学总论,内科学、外科学中的常见病与多发病)。
理论综合(二)(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牙体牙髓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颌面医学影像诊断学)。
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除口腔外其他专业考理论综(一);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口腔各专业考理论综合(二)。
考核内容依据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临床教学与实习大纲,以“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临床医学专业为人民卫生出版社第8版,口腔医学专业为人民卫生出版社第6版)为参考。
(三) 考试命题
由省医学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
(四) 考试安排
考生通过中国医学教育题库网(http://tk.ipmph.com)进行网络人机对话考试。考前要求考生按照准考证说明统一参加考试系统测试。
系统测试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9:00-16:00(具体要求在QQ群中通知)。
正式考试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9:00-10:00。
(五) 考务安排
由黑龙江省医院科教部住培办公室按照考务工作指南,组织考生测试考试系统、实施网络考试并进行网络监考。考试成绩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后,统一在省住培管理平台给予公布。
三、实践能力综合考试(复试)
(一)考试命题
由黑龙江省医院各专业基地根据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命制复试题目。
(二) 考试安排
第二批次考试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上午8:30,要求考生8:00之前到场,复试地点:香坊区中山路82号黑龙江省医院实训中心1楼。
(三) 考试项目
实践能力综合考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核临床思维和综合能力。成绩统一上传至省住培管理平台。
四、其他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黑龙江省医院培训基地认真做好考务防疫方案与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岗位安排、明确岗位职责,组织好相关人员培训;做好考生身份核实,实现考试全过程、全范围网络监控,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组织、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五、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医院科教部住培办公室
联系人:杨筱瑶、尚强
联系电话:0451-88025693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