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李桓英同志学习的通知

    全院各级党组织、各科室: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向李桓英同志学习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广大卫生健康工作者向李桓英同志学习。要把开展向李桓英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党史学习学习教育相结合,引导全院党员干部职工以李桓英同志以为榜样,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立足“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为推动新时代新阶段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谱写无愧于伟大时代的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学习链接:中央宣传部授予李桓英同志“时代楷模”称号

    患者实名制挂号与注册建档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