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关爱老年人健康,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7月20日,以省卫健委老龄健康处王淑樱为组长,我院老年呼吸内科薛华主任与来自省疾控中心老年病研究所、哈医大一院老年病科、省老年病医院和省社会康复医院的专家组成的老年健康专家团队,在大兴安岭地区卫健委副主任李秋英的陪同下,深入呼玛县为高龄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展义诊送健康服务。
在呼玛镇荣边村的黄金堂和陈秀贤两位老人家中,薛华主任为两位老人进行了健康体检,向子女询问老人的身体情况、生活饮食习惯和日常用药情况。在对两位老人健康查体后,结合身体实际情况,针对老人日常用药、护理和疾病预防等方面,对照顾老人的子女给予专业指导。
在呼玛镇94岁的马桂兰老人家中,薛华主任和医疗专家们为老人听诊、测量血压,与老人子女沟通,询问老人身体状况,查看以往检查报告单,并结合老人目前身体状态,提出健康指导意见。
此次义诊活动,为高龄行动不便的老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让老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省内优质医疗资源服务,得到了老人及家属的一致好评。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