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强联合 携手并进—— 黑龙江省医院与佳木斯市传染病院举行医联体揭牌仪式

      7月25日,黑龙江省医院与佳木斯市传染病院医联体揭牌仪式在佳木斯市传染病院举行。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敬磊、黑龙江省医院副院长陈鹏、佳木斯市传染病院党委书记邵文武、院长张凯带领班子全体成员、黑龙江省医院外联部主任李红、医务部李晶鑫及部分佳木斯市传染病院的员工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敬磊、黑龙江省医院副院长陈鹏、佳木斯市传染病院院长张凯分别进行致辞,对两家医院建立医联体表示祝贺,并对未来开创新的发展格局、进行深度合作、共同发展寄予希望。


      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敬磊、黑龙江省医院副院长陈鹏、佳木斯市传染病院党委书记邵文武共同揭牌。


      在佳木斯市传染病院党委书记邵文武、院长张凯、感染病中心主任姜明霞的陪同下,陈鹏副院长对佳木斯传染病院的CT室、胃肠镜室、支气管镜室、手术室、感染科等进行了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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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木斯市传染病院创建于1954年,是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公立医院,以感染性急病及急、慢性相关疾病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集预防、医疗、科研、保健、康复、疗护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在了解到佳木斯市传染病院目前已形成以感染性疾病、肝病诊疗、肺病诊疗三大治疗中心为支撑,拥有先进的手术室和CT、支气管镜、胃肠镜等仪器设备后,陈鹏副院长给出了发挥佳木斯传染病院专科治疗优势,增加消化内镜肝胆疾病治疗、肺微小结节筛查等黑龙江省医院的优势综合治疗项目的建议,开启佳木斯传染病院由专科治疗向综合治疗发展的新纪元。

    患者实名制挂号与注册建档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