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能力作风建设】黑龙江省医院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期间安全检查

      为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医疗环境,确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期间我院医疗安全形势持续稳定,7月15日上午,副院长冯金炜带领后勤服务部及安保部相关人员对医院重点部位开展了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

      检查范围涵盖了医院的各个重要区域,检查人员仔细查看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短路等隐患。配电室和锅炉房是医院能源供应的关键部位,检查人员对设备的运行参数进行了详细记录,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同时,对消防设施进行了严格的测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在检查过程中,冯金炜副院长带领检查人员不仅注重查找问题,更注重及时解决问题。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则详细记录,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冯金炜副院长还对正在抢修中的中央空调的故障及维修情况进行了深入、详细的了解,在全面掌握相关信息后,迅速指出了问题存在的关键点,为中央空调的尽快修复及正常运行提供了保障。

      通过此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管理,提高了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医院将以更加安全、稳定、有序的状态,确保各项医疗服务工作的高效运行,为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患者实名制挂号与注册建档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