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行风建设,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省卫健委《黑龙江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度)》要求,7月16日上午,医院召开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副院长冯金炜主持,副院长陈鹏、副院长魏影及医院行勤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副院长冯金炜就大型医院巡查背景、巡查目标与范围、组织领导与职责、自查重点及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分别从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介绍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并对巡查工作任务分工、落实具体工作指标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工作部署。冯金炜副院长指出,大型医院巡查由2024年开始,历时三年,医院已于2024年6月19号召开了大型医院巡查启动会,7月至8月进入自查和整改阶段,9月我院将作为首批受检单位迎接巡查。全院上下要高度重视巡查工作,在医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致,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大型医院巡查,向建国75周年献礼。
副院长冯金炜强调,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是对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患者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升医院整体运营水平和患者满意度。再次强调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聚焦工作短板,强化问题整改,通过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院党的建设、行风建设及运营管理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积极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