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弘扬无私奉献、关爱生命的志愿精神,积极响应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哈尔滨市血液中心关于开展“白衣天使献血月”活动要求,8月16日,医院党办、团委、院办公室、组织人事部、财务科联合开展以“热血献真情 爱心永流淌”为主题的献血活动。我院医务工作者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无偿献血的方式,献上一份浓浓的爱心,用热血护佑生命,用担当践行初心。
活动当天,冯金炜副院长来到活动现场慰问献血职工,对大家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表示赞赏,鼓励职工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继续踊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贡献一力量。哈尔滨市血液中心刘颖主任、孙闯副主任、刘利副主任等领导也亲自来到现场进行慰问,并对省医院连续十一年开展无偿献血活动表示感谢。
活动当天共有200余名医务工作者报名献血,总献血量达31600毫升。献血志愿者当中,既有党员干部,也有普通职工;既有临床医务人员,也有行政后勤人员。其中有许多医务人员,连续多年参加献血活动,还有很多90后职工也积极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里,他们用实际行动体现了龙医人的无私奉献精神,用捐献热血的方式践行着“救死扶伤”的铮铮誓言。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