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融洽医患关系,发挥社会监督职责,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推出小程序“龙江医廉码”,其涵盖了医疗机构的廉洁行医、医疗质量安全、服务态度和沟通、医疗费用、就诊流程和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的监督评价内容。患者和家属可通过二维码进行投诉和评价,打破了接访时间与地点的限制,实现了更直接、更实时、更高效地反馈,成为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和及时处理行风问题的有力途径。
黑龙江省医院积极落实并全面推广使用“龙江医廉码”,主动接受患者和家属的监督。医院现已将“龙江医廉码”放置在门诊大厅、导诊台、诊室的诊桌旁、收款处、电梯口、各病区护士站等区域,医务人员在患者诊疗结束后将主动引导患者及家属扫描“龙江医廉码”,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价或反馈。医院以“龙江医廉码”反馈的患者投诉问题为导向,以患者提出的意见与建议为重要依据,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使患者的就医体验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黑龙江省医院诚挚邀请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将充分发挥“龙江医廉码”作用,不断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医疗服务廉洁、高效、规范,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贡献力量!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