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下半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24年下半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性加分审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4年11月12日8:00-17:00
二、审核地点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82号门诊五楼学术厅
联系人:潘老师窦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25735 88025738
三、审核对像
网上报名填写加分信息且缴费成功人员。
四、审查材料
(一)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人员,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二)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人员,持退伍证书。
(三)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人员,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认定的“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特殊补助审批表”。
五、其他要求
参加政策性加分审核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审核有关材料,按时到达审核地点参加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审核或未能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 5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