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能力作风建设】黑龙江省医院召开解放思想强化创新意识案例学习研讨会

      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解放思想专项组工作部署,11月14日上午,黑龙江省医院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省解放思想专项组印发的《解放思想案例选编》案例材料,聚焦强化创新意识,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案例学习研讨。研讨会由党委书记刘宏石主持,医院党委委员、各总支书记、行勤等部门负责人参会。


      党委书记刘宏石首先宣读了杭州市、嘉兴市、大庆市和贵州省台江县、绥化市青冈县解放思想典型案例,他指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适应新形势、认识新事物、完成新任务的根本思想武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解放思想是主要的”。全院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卫健委解放思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坚持以解放思想不断增强洞察力、判断力和执行力,在矛盾和变局中找准医院发展的方向和着力点,不断推进理念创新和实践创新,有效化解医院发展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切实以思想大解放推动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


      与会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后勤智能化管理、医疗科技创新、医工交叉合作、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强调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树立创新意识,不断总结和学习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带动学科发展,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力争做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突破医院发展瓶颈,实现跨越式发展。


      党委书记刘宏石最后强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推进思想大解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全院上下要认真贯彻上级部署,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典型案例学习研讨,着力在强本领、尽本职、提作风上下功夫,切实以思想大解放,推动医院工作水平大提升。

    患者实名制挂号与注册建档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